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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浏览 2024-07-22 09:46:22
根据湖北省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今年年底前,湖北省将建立全省普通门诊报销制度,普通门诊费用的一部分将可由统筹账户直接支付了,也就是当年门诊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最高限额内可以按比例报销。
湖北省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由各市州具体负责制定。但原则上在职职工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或前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退休人员不高于0.8%。
假如武汉市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0000元,那么2022年度武汉市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不能高于700元。
这样的话,一个自然年度(1月-12月)内,在定点医院(包含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累计金额超过各地规定的起付线后,就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一部分了。
不过,报销是有上限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各地上年度(或前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不低于3.5%。超过上限后的门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自费了。
假如武汉市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0000元,那么2022年度武汉市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不能低于2450元。相当于普通门诊累计超过700元后,最低可以报销2450元。
另外,湖北省把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允许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政策进行报销。这个规定非常人性化,对于那些慢性病患者等需要经常吃药的人来说,便捷多了。
新政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具体如何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是需要在起付线至报销上限内按照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比例进行支付的,而不是全额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湖北省规定由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报销比例原则上在职职工不得低于50%、退休人员不得低于60%,同时要求各地拉开各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且差距不能低于10%,并引导参保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比如某退休人员在武汉市二级医院看了3次门诊,发生门诊费用2000元,如果按照上述假设的起付线700元来说,那么最低可以报销(2000-700)*60%=780元。
至于如何报销,虽然要等各地在9月底之前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但可以预见的是,门诊的结算方式应该与住院费用结算类似,在医院门诊就医和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只要在统筹支付区间的,医院应该会自动按规定的支付比例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另外凭票报销的。
而凭门诊处方在药店购药的,同样药店会在付账的时候自动结算统筹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