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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浏览 2024-08-16 09:31:26
1.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五同时”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三同时”的原则
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四不放过”原则:
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5.“三不伤害”原则:
“三不伤害”原则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事故分类:
①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安全生产: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8.安全生产条件:
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9.安全生产业绩: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测量的结果。
10.安全生产能力:
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的组合。
11.危险源: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2.事故:
造成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超出规定要求的不利环境影响的意外情况或事件的总称。
13.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可导致事故的危险源和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对项目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的管理系统。
15.劳动强度:
劳动的繁重和紧张程度的总和。
16.特种设备:
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17.特种作业:
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作业。
18.特种工种: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
19.特种劳动保护品:
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职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20.有害物质: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等能危害职工健康的所有物质的总称。
21.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
22.有毒物质:作用于生物体,能使机体发生暂时或永久性病变,导致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
23.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害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4.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25.有害作业: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剂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该物质最高允许值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