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体现有哪些?

359人浏览   2024-03-04 08:18:51


合同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合同的自身效力和法律适用的贯穿始终的核心价值观,因此,任何合同都不能违背这些原则的规定,如果违背这些原则的规定,轻则导致合同效力瑕疵,重则导致无效,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的时候即使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依旧可以对合同进行判断,从而作出正确判断。

01合同自由原则

这是合同的根本原则,合同的其他原则都是对这个原则的限制,合同自由原则主要有:缔约自由,选相对人自由,内容自由,变更与解除自由,形式自由等。另一方面,合同自由有一些限制,例如有些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有些领域会触发强制缔约。


02合同正义原则

合同订立必须正义,该正义贯穿于合同全流程,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内容、合同履行方式等等,如果合同违背合同正义原则就会导致合同瑕疵等等。具体有五个内涵,包括强制缔约、格式合同规则、消费者合同规则、租赁合同非法转租无效规则、显失公平合同原则。

03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号称民法的“帝王规则”,该规则主要规范合同履行阶段,主要外延包括: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争议条款解释规则和后合同义务等。

04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是衔接民法和商法的关键桥梁之一,鼓励交易即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是规范合同的一种重要方式,具体包括:严格认定无效合同的范围,关于合同的成立、若非对合同进行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对于合同的形式要件的欠缺会进行补正而使得合同有效,合同的解除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限定,另外对于合同的条款瑕疵进行积极补正而防止无效。

总体而言,合同法原则束是以合同自由为根本,合同正义、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为修正的一个概念体系,掌握一个事务的原则,方能把握事物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