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100人浏览 2024-07-26 10:01:20
随着蚂蚁集团的上市IPO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发现蚂蚁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于数字金融科技平台,主要是放贷的收入,一部分是和银行合作;一份是持牌子公司的直接放贷收入:
每次看到支付宝或者京东金条、微粒贷等越来越多的网贷公司放贷的利率,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三、万分之五等,确实这些利率最终算下来,都是远远高于银行的利率,那么多高算是高利贷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规定“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
10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85%,那么四倍的利率上限为15.4%,那么每天的利率不能超过万分之4.2。
那么这些小贷公司是否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其实核心就在于网贷公司,是否是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如果网贷公司,有金融贷款的牌照,个人觉得应该不适用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如果没有牌照,则适用。
其实,不管这些小贷公司还是网络贷款的公司,LPR的4倍上限的借款利率是否真的适用于这些机构,我认为都是一个参考的标准,超过这个标准,就算是高利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