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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浏览 2024-11-13 10:45:28
现在很多“老同志”都喜欢问,失业了还能领到钱吗?领了失业金以后,还能再找工作吗?
别担心,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那些事儿,让您对失业后的保障不再迷茫!
失业保险金,说得简单点,就是国家对失业人员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类似于“失业救济金”,帮助您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
想要领失业金,可不是谁都可以的哦,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 您得先交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您失业的原因不能是因为您自己犯错或没能力,比如:
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公司倒闭了,您被裁员了;
公司效益不好,被迫要裁员,您被裁了;
您工作表现不好被公司辞退了;
双方协商一致,您主动离职;
公司克扣工资或不交社保,您忍无可忍,主动辞职了;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3. 符合领取期限规定:
累计缴费满 1 年不足 5 年的,最长可以领 12 个月;
累计缴费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最长可以领 18 个月;
累计缴费满 10 年以上的,最长可以领 24 个月。
您需要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办理,一般是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您需要带上您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不会影响的!领失业金是您应得的权利,是国家对失业人员的一种帮助,不会影响您以后找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您重新就业后,单位会帮您办理社保,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通过内部数据共享,查询到您重新就业并参保的情况,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您不用特意去办理手续。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公司会为您缴纳社保, 这时您就属于“重新就业”状态, 不能再领取失业金了。
失业保险金是您在失业期间的经济保障,是您应得的权利,别担心会影响您以后找工作!
记住,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您的权利,不要因为担心影响找工作而放弃这项保障。